您的位置:华体会网页版 >造价知识>造价鉴定

造价鉴定 TIAN TONG YUAN

工程造价鉴定的申请及认定

华体会网页版 造价鉴定 :2022-05-27 17:22 0 次

综合运用管理学、经济学和工程技术等方面的知识与技能,对工程造价进行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评价等的工作过程被称为工程造价管理,工程造价鉴定的申请及认定是怎样的呢?法院提交申请鉴定的申请书然后让由专业鉴定机构出具鉴定书即可。

工程造价.jpg

一、当事人申请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如何处理

当事人对工程价款存在争议,既未达成结算协议,也无法采取其他方式确定工程款的,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委托有司法鉴定资质的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当事人双方均不申请鉴定的,法院应当予以释明,经释明后对鉴定项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仍不申请鉴定的,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鉴定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期限内拒绝提交鉴定材料或拒不配合,导致鉴定无法进行,经法院释明不利后果后其仍拒绝提交或拒不配合的,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二、当事人在诉前共同委托鉴定的效力如何认定

当事人诉前已经共同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对建设工程作出了相应的鉴定结论,诉讼中一方当事人要求重新鉴定的,一般不予准许。

三、工程造价鉴定中法院依职权判定的事项包括哪些

当事人对施工合同效力、结算依据、签证文件的真实性及效力等问题存在争议的,应由法院进行审查并做出认定。法院在委托鉴定时可要求鉴定机构根据当事人所主张的不同结算依据分别作出鉴定结论,或者对存疑部分的工程量及价款鉴定后单独列项,供审判时审核认定使用,也可就争议问题先做出明确结论后再启动鉴定程序。

此内容来源于华体会网页版,如需转载请保留来源。
关键词:
更多工程造价预算案例
更多最新文章

Copyright All Right Reserved. 2012-2020 华体会(中国) 版权所有 豫ICP备19025206号-1 隐私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