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工程结算审计处于工程竣工阶段,除跟踪审计外大多属于事后审计,现场只有成型后的外观,所有隐蔽情况只能靠业主及施工方提供的资料来显示,对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可靠性的甄别就显得尤为重要。
接受委托时应与委托单位进行详细的书面的资料交接,那么,结算审核应提供并审核的资料有哪些呢?
(1)完整的施工图、竣工图;
(2)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补充文件;
(3)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和补充协议;
(4)图纸会审记录、施工组织设计、会议纪要;
(5)业主指定或自供的设备、材料型号、品牌;
(6)设计变更单、工程联系单及现场签证单;
(7)地基验槽记录、工程隐蔽记录、施工日志;
(8)桩基检测报告与验收记录;
(9)其他与工程造价有关的所有资料。
以上是华体会网页版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申请结算审核时,应提供并审核的资料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