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什么是工程造价鉴定呢?
工程造价鉴定,是指鉴定机构接受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委托,在诉讼或仲裁案件中,鉴定人运用工程造价方面的科学技术和专业知识,对工程造价争议中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其实在实际生活中,工程造价鉴定是很常见并且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据不完全统计,超过半数以上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会涉及到工程造价司法鉴定问题。有些司法鉴定的项目单看鉴定的内容就会非常的复杂,比如工程的造价的纠纷的问题,当双方协调不一致时,就需要做司法鉴定。
那么申请做工程造价鉴定时,委托人应提交哪些材料呢?以下由华体会网页版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委托人移交的证据材料宜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起诉状(仲裁申请书)、反诉状(仲裁反申请书)及答辩状、代理词;
2、证据及《送鉴证据材料目录》;
3、质证记录、庭审记录等卷宗;
4、鉴定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有关资料;
鉴定机构接收证据材料后,应开具接收清单。委托人向鉴定机构直接移交的证据,应注明质证及证据认定情况,未注明的,鉴定机构应提请委托人明确质证及证据认定情况。
鉴定机构对收到额证据应认真分析,必要时可提请委托人问当事人转达要求补充证据的函件。鉴定机构收取复制件应予证据原件核对无误。
以上就是华体会网页版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申请做工程造价鉴定,委托人应提交哪些材料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